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陕西省魔方运动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建设和会员规范化管理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协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社会组织的相关规定制定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第二章 会员
第二条 协会实行会员制管理,其宗旨是接受政府委托为政府和社会服务;协助政府实施行业管理为全行业服务;按照会员需求 为个人和会员单位服务。沟通政府与会员单位的联系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和会员单位合法权益。
第三条协会会员部负责会员的日常管理联络工作。
第四条本协会会员为个人会员以及单位会员。
第五条会员入会制度:凡热爱魔方,热爱协会,拥护本协会的章程,自觉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履行会员义务按期交纳会费皆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第六条 批准程序
(一) 凡申请入会的个人或单位需填写《陕西魔方运动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 (以下简称《入会申请表》 ),一式两份扫描传送或邮递至协会办公室,由会员部进行审核登记备案。
申请入会的个人或单位可通过陕西魔方运动协会网站下载或直接向协会会员部索取《入会申请表》式样。
(二)协会会员部收到个人或单位的《入会申请表》,经会员部审核符合要求后报请协会主席批准并报理事会确认。
(三)协会会员部自收到《入会申请表》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予书面答复。
(四)申请个人或单位接到《陕西魔方运动协会会员入会批准通知书》 之日起即成为本协会会员。
(五)接纳为会员的个人或单位由协会颁发个人会员证书或会员授牌并在协会网站上予以公告。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义务
会员享有《章程》规定的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章程》规定的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三章 会费
第八条 协会会费统一由协会办公室按照《陕西魔方协会会费交纳标准》的规定负责收取。协会各地区联络处、专业分会不得另行向个人/会员单位收取会费。
第九条 会员年费收费按照《陕西魔方协会会费交纳标准》的规定金额收取。
第十条 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会费主要用于实施行业管理、开展各项业务交流活动、正常办公运作、以及推动行业发展的公益性事业的各项支出。
第十一条 会费交纳办法
(一)个人/会员单位按年度交纳会费。
(二) 个人/会员单位会费转账到陕西省魔方运动协会公户,任何人都没有理由接受会费的收取。
(三)会费由协会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条 本协会会费标准的制定与修订需经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施行。
第四章 会员管理
第十三条 会员单位应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与协会会员部及所在地区联络处的工作联络。联络人应保持相对稳定。会员单位的法人代表、联络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协会秘书处及所在地区联络处。
第十四条 协会按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对会员进行一次重新注册登记。未按时进行注册登记者视为自动退会。注册截止之日起3个月后在本协会网站上予以公告。
第十五条 会员单位有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凡被除名的个人或单位,自本协会发出书面通知后15日内收回证书,并在协会网站上予以公告。
第十六条 建立会员数据库对会员进行会籍管理。
第十八条 协会会员的奖励处罚
(一)会员的奖励
优秀会员单位:一年评选一次,协会年会时表彰。评选对象:理事单位,会员单位,评选年度表现特别优异的理事会员单位或普通会员单位等。
(二)协会会员的处罚细则
1、通报批评
会员有违反协会各项规章制度,未经协会批准,以协会的名义实施宣传传播、洽谈商务、项目合作、举办活动等各种行为的,给协会造成一定影响和损失的行为,经秘书处研究通过,给予协会通报批评,以书面文件通知到每一个会员。
2、记过
会员有严重违反协会各项规章制度,未经协会批准,以协会的名义开展商务活动、项目合作、商务洽谈、文化交流、信息传播等开展各类商务活动的行为,给协会造成较为严重的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并造成损失的。经理事会研究通过,给予记过处分,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会员资格降级处理。
3、取消会员资格
会员有严重违反协会各项规章制度,未经协会批准,以协会名义开展各类有损协会形象,给协会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不良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经协会理事会研究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情节特别严重和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退会
第十九条 会员要求退会需以书面形式报告协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书。协会会员部会议批准退会报告后,会员资格即被取消,秘书处书面通知要求退会者并报协会理事会确认。
第二十条 会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十一条 会员退会一经确认 即取消会员资格和享受的一切权利
第二十二条 会员因下列行为退会
1、会员未提出申请自动退会的;
2、不按规定缴纳会费被劝退协会的;
3、因严重违反协会规章制度,给协会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被劝退协会;
4、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劝退协会;
5、其它不良行为已不适应继续在协会任职退会的;
会员有以上1、2项行为导致被劝退协会的,再次申请入会的,须经秘书处进行严格审查考核,并报理事会讨论,由主席决定是否同意入会;会员有以上3、4、5项行为导致被劝退协会的,永久不得再申请加入协会组织。
第六章 捐助
第二十三条 协会鼓励会员单位对本会进行捐助或资助。凡捐助或资助者均在协会网站上予以公告。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协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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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成立于2020年12月,经陕西省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省级社会组织,隶属陕西省体育局业务指导,由陕西省内从事魔方运动的单位和个人,自愿共同发起的全省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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